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泥公司生产物料倒运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泥公司)厂区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距离沈阳市中心35km。污泥公司采用好氧生物干化技术处理沈阳市各污水厂的含水率80%的污泥。将含水率约80%的污泥与含水率约20%的秸秆或稻壳、含水率约40%的返混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后,进入反应槽内,通过约22天的静动态好氧生物干化反应,得到含水率40%-50%的出料。招标范围为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的厂内及周边运送污泥、生产原材料、产物等工作,并按招标人需求进行物料配送、混合、运输、倒运等工作,及时组织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保证招标人能够稳定安全生产。污泥日处理约800吨,年处理量约29.2万吨(仅是预计量,具体以实际生产为准),具体污泥处理数量以双方最终核定的数量为准,投标人要承担因预计量与实际处理量有差异的经济风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车辆租赁或运输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1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