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62#机组脱硝部分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
2.2.项目规模:2×6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不超过300日历天,其中机组停运施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62号机组脱硝部分改造工艺采用“SCR改造+新建SNCR”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配合性能试验、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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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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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五:62号机组脱硝部分改造EPC总承包 |
62号机组脱硝部分工艺采用“SCR改造 新建SNCR”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配合性能试验、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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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五:62号机组脱硝部分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两台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配套烟气脱硝超低排放建设或改造工程业绩,且性能考核试验合格,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和规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及性能考核试验合格等证明材料等)。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1-03 11:27到2023-01-0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