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滩水电站消防站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下游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境内,距巧家县城45km,距昆明约260km,至重庆、成都、贵阳均在400km左右,至华东地区上海的直线距离为1850km。电站上接乌东德梯级,下邻溪洛渡梯级,距溪洛渡水电站195km。白鹤滩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并有拦沙、发展库区航运和改善下游通航条件等综合利用效益,是西电东送骨干电源点之一。电站总装机容量16000MW。
消防站由综合楼地块和执勤点地块组成,综合楼地块位于白鹤滩水电站左岸新建村1#公路旁水轮机转轮加工厂区域,场地现状高程834.50m。执勤点地块位于荒田拌和系统的灰罐区域,场地现状高程为660.00m。消防站总建筑面积约3656.09m2,包括综合楼、执勤点、训练塔、油料间和门卫室建筑物,以及室外训练场地和运动场。
消防站综合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填充墙结构形式,地上3层,综合楼平面长约59.10m、宽约15.70m、高约17.10m,建筑面积3020.08m2,建筑占地面积为929.76m2。消防站执勤点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填充墙结构形式;执勤点平面长38.30m、宽15.20m、高约5.40m,总建筑面积为373.9 m2,建筑占地面积为373.9m2。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1#转轮加工厂的拆除,消防站综合楼、执勤点、训练塔、油料间和门卫室建筑物,以及室外训练场地和运动场、场平工程、市政工程施工:
消防站各单体建筑物明细表
编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层数 |
结构形式 |
备注 |
1 |
综合楼 |
3020.08 |
3F |
钢筋混凝土框架 |
转轮加工厂地块 |
2 |
执勤点 |
373.9 |
1F |
钢筋混凝土框架 |
荒田拌和系统地块 |
3 |
训练塔 |
211.16 |
1F |
钢筋混凝土框架 |
转轮加工厂地块 |
4 |
油料间 |
13.74 |
1F |
钢筋混凝土框架 |
转轮加工厂地块 |
5 |
门卫室 |
37.21 |
1F |
钢筋混凝土框架 |
转轮加工厂地块 |
1#转轮加工厂建筑概况:外墙墙体材料:标高±0.000m以下为240厚MU10混凝土实心砖,M7.5混合砂浆砌筑;标高±0.000m以上至0.950m为240厚MU10混凝土实心砖,M5混合砂浆砌筑;混凝土实心砖具体砌筑做法详结施图。标高0.950m以上为夹芯板保温墙体,屋面板采用单层0.6mm厚镀锌760型彩板+0.5mm厚纺粘聚丙烯膜(屋面)+50mm厚岩棉保温板+0.3mm厚纸基聚丙烯塑料贴面+高频焊接H型钢+0.5mm厚镀锌内衬板;主体结构(梁、柱)均采用Q345B;吊车梁采用Q345C,车档材质同吊车梁,檩条采用Q235高频焊接H型钢,墙梁采用Q345冷弯薄壁型钢。
本次招标包含消防站各单体建筑的土建、装修、给排水、强电、弱电(仅埋管埋件)、暖通(含空调采购及安装)等工程,包括:
(1) 综合楼场地上的1#转轮加工厂的拆除,综合楼和执勤点两块场地开挖、石渣碾压回填等;
(2) 综合楼和执勤点两块场地道路的开挖、回填、混凝土路面结构、场地排水;
(3) 消防站综合楼、执勤点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强电、弱电、给排水、暖通等工程;其中暖通工程包括通风空调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4) 污水处理池开挖回填、混凝土基础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5) 综合楼和执勤点两块场地的连接室外水电管网(沟);
(6) 综合楼和执勤点的消火栓系统,其设备、管路、阀门等均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
(7) 综合楼和执勤点场地的围墙及主入口设施,以及室外训练场地及相关设施;
(8) 弱电系统相关的预埋件、预埋管路和预埋盒的埋设等工作,弱电系统相关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不纳入本标;
(9) 综合楼内1台1000kg,1.75m/s普通有机房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取证。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10.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通过完工验收的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的房建项目(单个合同项目),或具有通过完工验收的房建(或装修)合同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项目),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有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的施工经历;拟派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
(4)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1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