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对讲机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对讲机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在用对讲机(中兴通讯)系统自2016年建成至今已过维保期,备品备件已不能正常采购,所属设备、系统老化,终端设备信号质量差,服务器终端频繁出现故障,已严重影响现场正常通讯及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对讲机(中兴通讯)基站系统产品及配件采购困难,且已无维护单位;(2)对讲机在气化、空分、净化等现场噪音大,环境恶劣的装置使用,对讲机声音小、信号不清晰,通讯质量差,影响正常沟通;(3)对讲机在气化、净化装置使用,因装置环境复杂,高空装置较多抗摔能力较差,易损坏,无法维修。为满足现场装置通讯需求,保障日常生产通信和调度指挥需求,需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将现有气化一厂、气化二厂、空分厂等装置对讲机系统进行改造。
2.1.2招标范围:
(1)负责现场查勘、调研、测试、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
(2)负责编制项目改造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文件。
(3)负责提供对讲机系统改造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对讲系统改造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
(5)投标方至少应为其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死亡、伤残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人。
(6)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其他:2.2.1服务期:30天,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2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化工园区内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无线对讲机系统改造(或供货或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3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