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535 MW燃气蒸汽发电机组及与之配套的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通水日期:2023年8月15日。
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复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日期:2024年3月30日,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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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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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工程 |
取水工程建筑、装修、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取水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类似市政供水或排水或中水施工已完工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完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需清晰体现业绩类型、业绩内容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1-06 17:30到2023-01-1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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