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阿水公司绰斯甲水电站继电保护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四川阿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四川阿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绰斯甲水电站为绰斯甲河干流(曾克寺~麦斯卡段)水电4级开发方案的第三级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的水电站,水库上游与蒲西水电站厂房尾水相接,电站尾水与下游观音桥水电站水库衔接。电站开发任务为发电,电站最大利用落差约220.0m,装机容量392MW,安装3台130MW的水轮发电机组和1台2MW的生态机组。单独运行时年发电量15.2894亿kW·h,梯级联合运行时年发电量17.744亿kW·h,考虑南水北调引水后年发电量13.1178亿kW·h。绰斯甲河水量丰沛,落差大,水能资源丰富。根据综合利用调查结果,绰斯甲水电站的主要任务为发电,无其它综合利用要求。
电站坝址及生态电站位于金川县蒲西乡下游1.8km,厂址位于金川县二嘎里乡上游约1.0km处磨子沟口上游侧的G317国道旁,地面式厂房。厂址距马尔康约92km,距成都约428km,坝、厂址之间公路里程约22km。G317国道沿工程区左岸通过。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及厂内交通等组成。首部枢纽由泄洪闸、冲沙闸、排污闸、左右岸混凝土挡水坝及进水口等建筑物组成。引水系统布置于绰斯甲河左岸山体中,由引水隧洞、调压井及压力钢管组成。发电厂房为地面厂房,主要由主厂房、副厂房、GIS楼、尾水建筑物及厂内交通等组成。主电站的继电保护系统设备布置在主厂房发电机层及中控室、计算机室;生态电站的继电保护系统设备布置在生态电站厂房发电机层及二次屏柜室。
绰斯甲水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2.1.2招标范围
(1)绰斯甲水电站全套继电保护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并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2)卖方应对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应按本合同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标准和规范、图纸、计算书、资料、说明书;完成与电站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及和有关其它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完成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服务工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见证试验和验收试验。
(3)卖方应对其供货的全部设备、部件承担全部责任。卖方供货的设备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达到最好的性能。
(4)继电保护系统设备的现场安装、现场调试、现场试验、交接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由其它承包商负责,卖方负责技术指导服务。卖方应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负有责任,并提供安装技术指导的记录。
(5)卖方应负责协调并完成IEC61850相关的建模工作。
2.2其他:交货期:计划于2023年8月~2024年8月分批次交货(若绰斯甲水电站首部枢纽、厂区枢纽等土建交面时间及首台机组发电时间调整,则交货期相应调整)。
交货地点:本合同项目中主电站继电保护系统设备交货地点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二嘎里乡绰斯甲水电站厂区枢纽标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生态电站继电保护系统设备交货地点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蒲西乡绰斯甲水电站首部枢纽标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发变组继电保护业绩:2015年01月01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额定功率150MW及以上水电站发变组继电保护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2)220kV及以上继电保护业绩: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开关站继电保护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1)、(2)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8 16:30:00。
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