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24个月)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煤矸石热电厂
2.2.项目规模:2*300MW火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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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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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采购项目(24个月) |
大路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24个月),其中石灰石预估量10万吨,石灰石粉(粗)预估量25万吨,石灰石粉(细)预估量10万吨。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灰石采购项目(24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矿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及环保验收审批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矿场)的产品授权书和生产制造商(矿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矿场的环保验收审批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运输公司的合作协议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项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内容)。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1-11 18:20到2023-01-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