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GJ2012-161#A 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皋恒房地产开发 已由皋行审备(2022)7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皋恒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市GJ2012-161#A 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2100m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41800m2,其中可售住宅约80400m2,总投资约 85000万元。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22) 如字第15号。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50 日历天;
开工日期: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 3月2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设计范围:本工程规划方案(总平图、建筑、景观、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扩大初步设计,达到规划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单体及地库出入口的雨棚、技防、楼宇亮化、室内精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人防、绿色建筑、幕墙、景观绿化(包括景观、绿化、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室外附属用房、室外配套、各专业管线综合、红线内供电、充电桩、三网合一(含5G)、电梯及空调详细型号参数、地库及室外配套BIM、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充电桩、栏杆、门窗、外立面、钢结构、幕墙、空调、新风、地暖、橱柜等)等工程的设计。
注:本项目供水(含室外消火栓)、燃气、广电、供电外线、软装(包括不限于售楼处、会所、样板房、公区等所有部位)不在本次设计范围之内。
(2)施工范围:本次工程包括桩基(不含设计试桩、桩基检测)、土方、建筑、结构、单体及地库出入口的雨棚、技防、楼宇亮化、室内精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红线内供电、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人防、绿色建筑、幕墙、红线内供电、充电桩、三网合一含(5G)、景观绿化(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基坑支护及降水(不含基坑监测)、室外配套、示范区工程【包含售楼处工程(硬装、改造)、各专业管线综合、临时设施、预留及封堵等工程的施工,达到交付即可使用状态。
工地围挡现场已施工完成(施工围挡费用45万元由中标单位承担,在工程结算中扣除),承包人需提供业主方办公室及相应的办公桌椅。需提供监理方办公室及相应的办公桌椅。
注:本项目供水(含室外消火栓)、燃气、广电、供电外线、软装(包括不限于售楼处、会所、样板房、公区等所有部位)不在本次施工范围之内。
负责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后续服务、深基坑支护设计及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协助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负责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后续服务、深基坑支护设计及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协助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3)施工要求、设计要求详见:
①附件《设计任务书》;
②建筑施工要求详见附件《建筑配置清单》;
③机电施工要求详见附件《机电配置清单》;
④景观施工要求详见附件《景观配置清单》;
⑤室内装修施工要求详见附件《装修配置清单》。
(4) 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5)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6)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3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绿建、节能、预制装配率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及目标: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与项目相关的配套规范检测、评定、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合格工程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设备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4)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设计、施工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负,与招标人无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 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 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本次招标接代理人。
3.2.2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
⑵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投标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如联合体投标,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牵头人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3.4.2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若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 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 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或项目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
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⑸
⑹投标人业绩和投标人拟派
3.4.3按照《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名单为准;
3.4.4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
3.4.5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特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
特别提醒:⑴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扫描封面二维码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投标人拟派的
3.4.6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7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18 日至 2023年2月27 日 0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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