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 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车辆租赁项目已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 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2.2机组容量:2*350MW。
2.3计划工期:2023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2日,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煤场车辆租赁涉及主煤场、室外应急煤场和临时煤场等处存取煤所需的车辆设备(包括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类型车辆),每台车辆配备持有合法资格证书的司机。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含正在执行的业绩),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合同相关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复印件)。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