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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郏县前石线(高楼至杨村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1     浏览:0    
核心提示: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郏县前石线(高楼至杨村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请登录)2
 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郏县前石线(高楼至杨村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请登录)
2、项目名称: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郏县前石线(高楼至杨村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9308177.47元;
最高限价:49308177.4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施工标段 48246749.47 48246749.47
2 二标段 监理标段 1061428 106142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郏县 X009 前石线(高楼至杨村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高楼西、王平庄与 S232交叉处(桩号 K0+000),沿现状道路向东,止于杨村(桩号 K5+684),全长 5.684公里。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 60 公里/小时,本项目均为沿老路改建。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二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4计划工期:一标段施工工期:9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5.6建设地点:郏县境内。
5.7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22年06月份以来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6.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1.6.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1.6.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1.6.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二标段(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 名:须具有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1 名:须具有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5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22年06月份以来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2.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2.6.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2.6.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2.6.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2.6.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2.6.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20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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