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北分公司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裕华2023年4月-2024年3月液氨框架采购已由 河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北 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2.2.项目规模:2×300MW亚临界氢冷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4月1日(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2023年4月-2024年3月液氨框架采购 |
2023年4月-2024年3月硫硝用液氨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4月-2024年3月液氨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并提供至少一家生产企业的液氨销售授权书和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相关条件满足国家法规要求)。
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200MW及以上机组电厂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液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合同被解除。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1 14:03到2023-02-08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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