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2023年度计量器具外委检定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化工年度测量设备外委检定/校准计划内需要进行周期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共计1863台(件)(详见附件1),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25台(件)(详见附件2),现委托具备检定/校准资质的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化工板块年度测量设备外委检定/校准、各单位计划外临时提报需要检定/校准计量器具。对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中标单位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免费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且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则终止合同执行,以两者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地点: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包含宁夏回族自治区,授权的检定/校准项目不少于附件4《投标单位具备的检定/校准项目明细表》中的113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合同业绩2份(业绩金额的认定标准: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中确定的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7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