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安装有2×350MW超临界抽汽供热机组,匹配2台1098t/h超临界中间再热煤粉直流炉。炉后建设2套全烟气量处理的单塔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本工程配套建设2套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在确保SO2脱除率的条件下,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在设计工况下处理脱硫废水量不小于15t/h。本工程建设两套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全部处理两台机组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废水,同时不影响主机及脱硫系统的投运。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系统构建筑物(含旧建筑物、绿化等的拆除恢复)、与现有系统的连接、设备管道系统、电气系统、仪表自控系统、配套公用工程以及辅助设施设备的建筑施工、设备管道安装、电气仪表自控安装、单机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及系统试运行,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范围内的基础、钢结构、楼梯、平台、防腐、保温、标示、消防设施、通讯工程、交通运输、设备代保管、试验调试、检验和验收。(含桩基、地基及地基处理)
2.1.3工期:从开工日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得超过180天。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1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效的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或环保工程)的建安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所提供证书应符合最新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应规定)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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