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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西片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0     浏览:0    
核心提示: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西片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第十三师新星市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建设项
 

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西片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新星市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西片区)(招标项目编号:BTJY13GCGK2023009),已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3〕备[0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生态景观工程为新增绿化种植、渠道美化工程、溢流堰美化工程和渠道护岸的绿化种植工程,以及整个范围内的园路、广场、服务中心和驿站、公厕、景观构筑物等。过街工程共十处,过街总长度约750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13GCGK2023009-01-01第十三师新星市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西片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是第十三师新星市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西片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态景观工程(含建筑工程)和过街工程,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按标准进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所有相关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和专项设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品牌选型要求、限额设计要求。提供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含专项评审的组织及服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3)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总承包方采购,发包方不指定生产厂商与供应商,如因建筑材料及设备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交付或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承担责任。(4)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编制竣工图、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5)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459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与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质证书。4、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质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5、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7、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8、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 企业在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9:30:00至2023年02月16日 19:3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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