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延吉公司2023年尿素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吉林省延吉市。两台2*210MW供热机组于2010年12月正式投产发电。公司现有的两台210MW机组是吉林省“十一五”期间“上大压小”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延吉市最大的民生工程。招标范围为需求量约为1320吨左右的尿素。技术要求:尿素应满足国家标准《尿素》(GB/T 2440)一等品/合格品的规定,并符合下表技术指标要求:外观:白色或浅色颗粒状;总氮(N)(以干基计)≥ 46.0%;缩二脲≤ 1.0%;水(H20)分≤ 0.7%;铁(以Fe计)≤0.001%;碱度(以NH3计)≤ 0.03%;硫酸盐(以SO42-计)≤ 0.02%;水不溶物≤ 0.04%;甲醛0%。供货期: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合同到货结算数量达到合同签订总数量。数量与日期任一到期则合同自动终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本次招标尿素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尿素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6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尿素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1辆自有车辆行驶证盖章复印件或提供1辆租赁车辆合同或协议及租赁车辆行驶证盖章复印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