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电厂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扩建项目桩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电厂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扩建项目桩基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常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常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桩基工程分为Ⅰ、Ⅱ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桩基Ⅰ标段。桩基Ⅰ标段主要包括:3#汽机房(含汽机基座)、3#锅炉基础、煤仓间(含磨煤机)、3#渣仓、3#送一次风机及烟道支架、3#引风机及烟道支架(含背压机)、3#脱硫吸收塔循环浆液泵房、3#事故浆液箱、3#AFT塔浆液循环泵、3#废水浓缩塔、3#电除尘支架基础、3#机A列外构筑物、集控楼、#3炉锅炉配电间、冷却塔环基、脱水机楼、混合反应沉淀池、灰库等建构筑物的管桩或灌注桩桩基施工,含沉桩辅助措施及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业主可根据工程进度或现场实际情况对桩基施工范围进行调整。 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为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主厂房、锅炉房桩基施工工期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已完工的桩基施工合同业绩2份(一份至少包括PHC桩,一份至少包括厂内灌柱桩,同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灌注桩和PHC管桩视为一个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 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质量负责人有效的质量(质检)员证书(土建专业)。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1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