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岭A1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 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能吉林长岭A1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岭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吉林长岭A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吉林省长岭县南部,场区横跨新安镇、腰坨子乡,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以1回220kV出线接至龙凤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1、220kV升压站土建工程:220kV升压站除避雷设施以外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场平工程、升压站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围墙及大门、场内生产综合楼、地下储藏室、辅助房、消防泵房及车库、消防小室、场区给排水工程(含水井)、场区强弱电工程、场区消防暖通工程、事故油池、场内电缆沟及其排水设施、预制舱基础工程及预制舱安装工程等。
2、升压站设备采购工程及安装工程:采购升压站内除主变以外电气一次设计及电气二次设备(设备范围见技术规范书),进行升压站内全部电气一次和电气二次设备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甲供设备寄材料的保管及安装、35kV配电装置的采购及安装、220kV户外配电装置的采购及安装、厂用电系统采购及安装、电缆及电缆支架采购及安装等。
3、设备调试及验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电装调试及验收、电气设备并网试验消防专项验收等验收,并配合业主投产试运。
4、升压站场区的水保、环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噪声、粉尘、固废的监测及其相关报告并达到环保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表土剥离、复垦等,并达到水保验收要求。
5、施工单位用水、用电、通讯、网络、营地等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施工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施工与地方关系协调,并支付相应的协调费和服务费等;负责项目质检验收、并网验收及相关专项检查等需要的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用中,投标人已充分调研,保证费用的充足性,发包人不再单独计列此项费用。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通知开工日期后8个月。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1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