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A10万千瓦风电项目35千伏集电线路建安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吉林长岭A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吉林省长岭县南部,场区横跨新安镇、腰坨子乡,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以1回220kV出线接至龙凤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
2.1.2.1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讯光缆、电缆终端头、电缆分接箱等设备及辅材采购。
(2)集电线路施工。
(3)箱变的安装。
(4)箱变低压侧至风机塔筒底部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接引、试验。
(5)集电线路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施工。
(6)甲供材卸货、保管等相关配合工作。
2.1.2.2负责项目工程施工与地方关系协调,并支付相应的协调费和服务费等;负责项目质检收、并网验收及相关专项检查等需要的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用中,投标人已充分调研,保证费用的充足性,发包人不再单独计列此项费用。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四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场场区35kV及以上配电或35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场区35kV及以上配电或35kV及以上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1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