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电石锅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地势呈西高东低,较为平坦,坡降5.8-12‰之间,平均海拔1110m。区域地貌以贺兰山丘陵地、洪积倾斜平原、黄河冲击平原为主。海拔最低 1090米,最高约 1300 米,相对落差约 200 米。贺兰山脉雄峙西北,为区境天然屏障,黄河冲积平原为银川平原北部极端。本项目建设4台密闭式电石炉,产能30万吨/年,建设地址位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分公司南厂区预留用地,占地439.36亩。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锅的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和附件,包括使其安全稳定运行及检修维护所需的任何辅助设备和附件。采购数量共计2632口(个、件)。
2.2其他:
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合同加工件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买方提前书面通知卖方。
2.2.2交货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电石分公司南厂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石锅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供货的数量不少于100口(个或件)或吨位为300吨或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3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