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安科技创新中心全过程咨询服务 已由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211-500105 -04-05-35060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24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2.99亿元。本项目拟建设总部办公楼、企业学习中心、汽车博物馆、汽车体验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 19.2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559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编制项目全过程统筹管理咨询方案及实施细则、项目信息化和BIM应用管理及建模(含项目技术咨询)、设计优化咨询服务、造价咨询(目标成本测算;预算、限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结算审核;概算编制;)、工程监理。 具体内容详见《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任务书》。
2.5 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包括:土地、参与土地招拍挂与出让、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与移交,暂定服务期限为6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 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
3.1.1.1 投标人 须满足 以下 监理 资质条件 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1.2 投标人须满足 以下设计 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 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 网(江北区)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 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 网(江北区)( /jiangbei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2-24 09:00: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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