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所属7家单位“十三五”能源审计和“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评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所属7家单位“十三五”能源审计和“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评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乌东煤矿、屯宝煤矿、宽沟煤矿、准东露天煤矿、红沙泉露天煤矿、黑山露天煤矿、活性炭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隶属 大型能源企业,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前身为乌鲁木齐矿务局,先后隶属于原煤炭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乌东煤矿: 乌东煤矿(简称乌东煤矿),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配套建有一座800万吨/年的现代化洗煤厂和一套铁路快速装车系统。现有主要耗能设备包括乳化液泵站、转载机、采煤机、皮带电机、空压机、主通风机、绞车、水泵电机、破碎机等约58台。
2)屯宝煤矿: 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屯宝煤矿)位于准南煤田硫磺沟矿区西部,距昌吉市南部约40km,行政区属昌吉市硫磺沟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87°07′03″,北纬43°39′46″。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70万吨/年,配套建有一座300万吨/年的现代化洗煤厂。现有主要耗能设备包括采煤机、综掘机、提升机、胶带输送机、通风机、电极式蒸汽锅炉等约49台。
3)宽沟煤矿: 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宽沟煤矿”),行政区划隶属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86°27′12″—86°34′27″,北纬43°45′08″—43°47′33″。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现有主要耗能设备包括采煤机、综掘机,掘锚一体机,提升机、胶带输送机,通风机,锅炉,瓦斯抽放泵,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乳化液泵站,喷雾泵,空气压缩机,主要排水泵、电潜泵等约52台。
4)准东露天煤矿: 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位于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向东南距吉木萨尔县约95km,向西南距乌鲁木齐218km,向西距216国道20km,行政区划隶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规模3500万吨/年。现有主要耗能设备包括胶带机电机、破碎机电机、刮板机电机、变压器等约60台。
5)红沙泉露天煤矿:红沙泉露天煤矿位于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红沙泉产业园,行政区划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现有主要耗能设备包括胶带机、破碎机、振动筛等约43台。
6)黑山露天煤矿:黑山矿田位于托克逊县西北约90km,北距乌鲁木齐市约65km,行政区划隶属托克逊县管辖。现有主要耗能设备包括给料机、破碎机、皮带电机、电锅炉、水泵等约31台。
7)活性炭分公司: 活性炭分公司年产12万吨活性炭,一期建成2万吨/年煤基活性炭。现有主要耗能设备包括磨煤机、循环风机、压块机、空气压缩机、引风机、中轴风机、锅炉给水泵、循环水泵等约23台。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十三五”能源审计和“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22〕15号)要求,通过对新疆公司所属7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分别编制各单位“十三五”能源审计和“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并报送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取得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通过评审的相关文件:
1)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2019)的要求,针对新疆公司所属7家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审计报告应能如实反映各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能源计量体系状况、设备工艺情况、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现状、重点工艺(设备)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查找各单位在能源管理、能源利用及用能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挖掘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
2)能源审计过程中,应仔细梳理各单位用能设备,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 17167-2006)中主要用能设备的界定标准,对各单位锅炉、汽轮机、变压器、电动机、风机、空压机、加热炉等主要用能设备中抽取部分进行监测,各类主要用能设备的抽检比率不得低于10%,10台以下的至少需抽检1台。并将主要用能设备监测报告作为能源审计报告的附件进行提交。
3)根据《企业节能规划编制通则》(GB/T25329-2010)的要求,针对新疆公司所属7家单位开展节能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报告主要内容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分年度拟定实施计划,要对标基准值和标杆值《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与各单位规划和绿色发展政策要求相结合。
2.1.3服务期: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3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2.1.4项目实施地点:新疆能源公司所属7家单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过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评审的能源审计或节能规划报告编制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通过评审的相关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通过评审的相关文件扫描件应是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通过评审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7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