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晶盐光互补项目临时开闭站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海晶盐光互补项目临时开闭站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天津 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 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长芦海晶盐场内,规划容量553MW。场址面积共计约11066亩,光伏电场在盐厂养殖池中建设。新建500kV升压站一座,项目以500kV线路送出,接入华电集团光伏项目建设的500kV升压站高压母线侧。后与华电盐光互补项目共同以500kV线路送至国网天津公司板桥变电站。为保证项目完成部分投产任务,计划从光伏升压站处新建1回35kV线路 T 接至海盐线作为临时并网线路,该线路全长14km,租赁临时开闭站作为临时送出设备使用。
2.1.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租赁35kV移动式开闭所,二次设备室、35kV站用变箱,具体租赁设备见清单,投标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将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租赁开闭站箱体内设备的相关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以及负责与国网天津电网公司的并网工作的协调等,租赁期限为6个月。具体内容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开闭站设备租赁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预制舱金属舱体防火、防盐雾且预制舱整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43的型式实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