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为适应新能源发展趋势,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GB/T40594-2021)等有关要求,新能源场站应具备一次调频能力、动态电压支撑能力,新能源并网发电比重较高的地区,新能源场站应提供必要的惯量与短路容量支撑能力。
项目海南文昌翁田农光互补+储能示范项目(100MW)已取得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业主为海南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7:
3,招标人为海南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光储一体化发电站电网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直接成果将直接应用于大唐海南文昌翁田农光互补+储能示范项目(100MW)全站并网性能试验和相关研究,通过该站一次调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依托现场长期运行数据和经验,形成集团招标、验收依据,从而在其他地区形成推广。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
2.2建设规模:
海南文昌翁田农光互补+储能示范项目(100MW)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装机容量100MW(交流侧容量),配套建设25%储能装置、储能2小时(即25MW/50MWh),经1回110kV出线接入220kV东路变电站。项目已于2022年4月并网发电。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试验完成通过验收日止。
2.4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完成《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光储一体化发电站电网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科技项目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课题内容:课题1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光伏发电站储能系统技术需求;课题2配置电化学储能的光储一体化电站主动支撑控制技术研究;课题3光储一体化电站储能的并网性能评价和并网性能在线测试技术;课题4光储一体化电站实证示范。
基于上述研究,项目形成成果涵盖技术报告、知识产权成果、标准和装置多个方面,具体包括:1)完成技术报告《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光储一体化发电站电网评价指标体系研究》1篇,形成论文4篇,发明专利4项;2)支撑完成两项相关国家标准编写工作,直至标准并挂网征求意见;3)在线监测装置1套:装置满足电能质量、有功功率控制、无功/电压控制、一次调频、AGC、AVC等不少于6项等涉网性能指标及涉网性能在线评价;4)在线监测与现场离线检测结果误差≤5%,涉网性能在线监测装置电压电流数据采集精度不低于0.5%。协助我公司以第一主编身份完成中电联团体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草案编写和申报工作,须在本年取得标委会发布的立项通知。
第二部分:大唐海南文昌翁田农光互补+储能示范项目(100MW)全站并网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电网公司和大唐集团相关最新要求,完成储能系统测试、光伏系统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及AGC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及AVC测试、一次调频和惯量响应测试、光伏电站电气仿真模型评价、光伏电站故障穿越能力仿真模型评价、光伏电站电压频率适应能力评价、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并网性能测试及高低压穿越能力验证等试验,全部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并通过海南电网公司验收。投标人应承诺所出具的试验报告满足海南电网要求,能够通过电网验收。
2.5.其他要求:完成工作所需的资料收集、技术服务、性能试验、报告编制、利润、风险、保险、税费等费用,以及完成工作所需的交通、住宿、协调、会务、专家咨询和和协调电网公司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个及以上在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的涉网性能测试试验和科研项目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和试验报告和科研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年,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7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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