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四川省岷江彭山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100t/32t/1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1台套跨度为17.0m,额定起重量为100t/32t/10t单小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2.2 交货时间:2023年6月开始分批次交货。
2.3 交货地点: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4 质保期:该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有制造、安装、销售等行政许可和(或)设备的注册、强制性认证等资质的生产厂家,须有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生产资质及经验,营业范围包含所投设备。
②应具有履约相应的财务机构及管理人员、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试验、制造工艺、安装、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和试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制造的经验。
③通过了三系列标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ISO45001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
④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双方统一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工作;具有完成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工艺和试验的设施;对设计和制造的所有阶段均能根据ISO9001系列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制造质量合格;具有按技术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具有同类型设备成套的能力和资质。
⑤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到合同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设计、制造并应用过100t及以上且跨度17.0m及以上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且设备应在至少两个水电站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
3.3 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4 注册要求:在*注册合格,且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享使用的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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