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柯拉二期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雅砻 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柯拉光伏场址位于雅江县柯拉乡、红龙镇境内, 场址中心坐标 29°57′ 14.7187"N 、100°37′05.5993"E, 场址平均海拔约为 4373m。场址为丘陵地形, 坡度较缓,四周无遮挡。场址用地性质为灌木林地,场址北部距离 G318 道约10km, 通过现有道路可到达场址。柯拉光伏场址规划规模 320 万 kW,其中一期 100 万 kW 已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 计划 2023 年投产, 本次为柯拉二期光伏项目初拟 规模为 220 万 kW。根据数据库数据,场址区域年平均总辐射量为 6292.89MJ/m² , 属太阳能资源 B 级丰富区。
2.2 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或理塘县。
2.3 标段名称:柯拉二期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柯拉二期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按照 220 万 kW 统筹考虑、 整体设计,项目范围包括雅江县柯拉光伏场址及周边雅江县、理塘县其它场址, 暂按 3 个项目分期实施,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明确的场址和规模开展可研工作。主 要工作内容包括:
(1)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
开展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升压站区域、起伏较大和陡峭区域需开展 1 ∶ 500 地形图测绘;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四川省光伏电 站备案要求,编写备案需要的建设方案、实施方案,协助完成项目备案。
(2)进站及连接道路施工图设计
开展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地类调查;利用现有道路,进行光伏电站进站 及连接道路施工图设计;负责评审及会务费用。
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要求”。
2.5 服务期
合同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至工作完成并出具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成果,移 交全部资料至发包人为止,预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开始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实际开始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日期为准。计划时间内未 完成合同工作的,合同服务期相应延长。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1)收到发包人通知后,4 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
(2)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 个月内完成备案相关文件编制。
(3)收到发包人通知后,2 个月内完成进站及连接道路施工图设计。
2.6 项目招标人、业主、现场管理机构
项目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即发包人。合同以发包人名义签 订。
现场管理机构: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管理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当日),承担过 2 个及以 上装机规模不小于 50MW 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工作(含已完成和 在实施)。(提供合同或成果资料评审意见复印件或用户证明资料)。
(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同时具有: ①高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②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当日),担任过单个项目装机规模不小 于 50MW 光伏项目的设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职务。(提供 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无。
(8)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 17 时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 17 时(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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