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水南公司2023年瓦斯发电机组大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六盘水市。
2.3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现场或离场单台大修时间20天内完成,(单台置换机3天,即72小时完成)(所有的合同执行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
2.5建设规模:根据2023年度发电计划安排和现有设备的运行状况、运行周期等因数考虑;2023年急需对电站运行状况较差的52台(中修机34台,大修机13台+5台)发电机组有序安排,分批次逐一进行中大修处理。
2.6招标内容:根据2023年度发电计划安排和现有设备的运行状况、运行周期等因数考虑;2023年急需对电站运行状况较差的大修机13台发电机组有序安排,逐一进行返厂大修处理等工作。
电站名称 |
大修(台) |
备注 |
中岭11采电站2#、4#机组 |
2 |
1包 |
中岭12采电站2#机组(根据气源、听业主安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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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副井4号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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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罗4#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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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目底电站1、2、4#机组 |
3 |
2包 |
汪矿电站1、3、8#机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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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井电站2、4#机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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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 |
2.7项目标段: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第1包为中岭11采电站2台机组、中岭12采电站1台机组(根据气源、听业主安排)、大湾副井1台、那罗1台,小计5台;第2包格目底电站3台机组,汪矿电站3台机组,大湾西井电站2台,小计8台机组。
2.8工程投资:约234万元(第一包:90万元; 第二包:144万元)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独立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瓦斯机组生产厂家或具备内燃机组维修及技术服务资质的承包单位;
(2)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备设备检修、质量控制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问题;
(6)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承包商;
(7)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如不提供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23 日至2023年 3月 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