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电厂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及北斗定位的清舱机无人驾驶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电厂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及北斗定位的清舱机无人驾驶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常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常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建设智慧码头是建设智慧电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工程机械电动化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目前码头卸船机已完成无人驾驶改造,清舱作业方式和清舱设备也需要同步配合进行无人化研究。研究基于国产电动设备、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及北斗定位的无人驾驶的清舱机,既可以实现国产替代,推动新能源工程机械应用,降低运行成本,又可以将工人从船舱的恶劣环境中解放出来。本项目的实施切实且必要。本项目研究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及北斗定位的清舱机无人驾驶系统研究与应用,实现清舱机绿色、自动化清舱作业。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 清舱机母机选型研究;2) 车辆底盘控制器VCU的研究;3) 车载中央控制器 CCU 研究;4) 清舱机舱内作业安全研究;5) 龙骨积煤清理机械臂研究;6) 远程控制中心研究;7) 多模式操控研究。要求:合同签订1个月内现场勘察,总体方案设计论证,通过招标人技术方案评审(设计联络会)。2023年12月31日前在实验室内完成清舱机全部功能调试,通过中期检查会验收。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现场调试、试运行。2024年12月30日前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结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抓斗卸船机无人值守(无人驾驶)技术改造业绩2个,或火电机组炉膛检测机器人或燃煤输送系统巡检机器人供货或改造业绩2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3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