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电厂规划容量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工程为清远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扩建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的工程监理、调试服务监理工作。同时还包含但不限于五通一平、桩基施工和地基处理、临建及施工区绿化等开工准备阶段、建设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零星工程项目、性能考核、专项验收(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等阶段)、达标投产验收、创国家优质工程等内容。本标段不包括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监理。具体监理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 工程进度:本工程拟定于2023年4月1日开始,第一台机组于2025年11月28日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6年1月28日投产,施工工期:24个月+2个月。(暂定,以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
2.1.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自施工准备开始至4#机组移交生产后6个月。服务期40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工程地点:广东省清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过程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过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7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