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临湘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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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益阳、临湘项目工艺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益阳、临湘项目工艺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3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益阳、临湘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包括金山北路雨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中水回用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以及临湘污水厂改造设备采购。
2.2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益阳、临湘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格栅、无轴螺旋输送压榨机、阀门、闸门、风机、加药装置、监控装置、配套自控及仪表等设备),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及备品备件;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单位)完成,但本项目卖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工艺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5)对招标人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及执行合同时的其它相关服务。
2.3 交货要求
(1)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安全责任。
(2)交货地点:湖南益阳、临湘项目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布后40天内完成首批通知的设备供货,后续设备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0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业绩;且上述供货的设备须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用户使用证明及供货设备的发票(其中,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且发票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用户使用证明的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度和2021年度无连续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3年3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3月21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