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煤场扩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让胡路火车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装机容量2×350MW,详见技术文件。
2.2 服务地点:大庆热电有限公司。
2.3 采购内容:包括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工程造价、工程范围内主要设备的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清单预算)、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现场工代服务、竣工图编制、质量保证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工作,满足招标方煤场扩建的所有工作要求。
2.4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项相关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承包范围、签字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2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