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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公司燃机搬迁改造项目空气处理机组及全厂空调水系统调节设备招标公

   日期:2023-03-17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公司燃机搬迁改造项目空气处理机组及全厂空调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公司燃机搬迁改造项目空气处理机组及全厂空调水系统调节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台机组所需的空气处理机组设备和全厂空调水系统调节设备以及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并包括安装指导、调试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产品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空气处理机组国内供货业绩(单个合同总风量250000m3/h及以上,且至少一台单机风量20000m3/h及以上的空气处理机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4. 是否接受代理商:是。

1)代理商须持空气处理机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以及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且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

2)代理商须提供与本次投标产品品牌相一致的空气处理机组国内代理供货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单个合同总风量 250000m3/h 及以上,且至少一台单机风量 20000m3/h 及以上的空气处理机组)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时00分2023年03月22日 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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