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甘肃公司陇东能源基地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及示范项目进口供热阀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规 模: 项目依托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扩容升级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规划建设150万吨/年碳捕集工程,其中#1汽轮机抽汽接带碳捕集项目用汽。
建设工期: 2023年6月开工,2024年3月投产。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陇东能源基地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及示范项目进口供热阀门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汽车运输至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及示范项目安装现场,厂内车板交货。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到货,其中预埋件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为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及示范项目#1汽轮机共设置抽汽快关蝶阀2只、供热蝶阀2只、5段抽汽至CCUS系统抽汽逆止阀2只、共计6只阀门,具体技术规格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如代理商投标,则为所代理品牌生产厂家)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提供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国内新建(扩建)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抽汽系统进口蝶阀的合同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包含采购/施工/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2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