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热电1×50MW背压机粉煤灰综合利用销售(一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濮阳热电1×50MW背压机粉煤灰综合利用销售(一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濮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濮阳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公司简介: 濮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位于河南省濮阳市石化路,现有2×210MW+50MW机组三台,分别于2006年4月、2006年9月、2022年11月投产发电供热。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因1×50MW燃煤机组发电供热而产生的全部粉煤灰、炉渣、石膏并自行处理。投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负责招标人灰库放灰、渣仓放渣、石膏库的石膏装载拉运工作,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安全环保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概不承担。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运输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五班四倒工作模式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并负责人员的培训、定期学习、考核、上岗等工作。
销售合同期内招标人1×50MW机组产生的全部粉煤灰、炉渣、石膏,预计产生粉煤灰10万吨/年、炉渣1.1万吨/年、石膏2.35万吨/年。
公开招标共分成1个标段。
备注:上述数据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做承诺,依据年发电量和煤种,所产粉煤灰量有变动,以实际可供量为准。
2.2 其他:2.2.1销售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2.2.2粉煤灰、炉渣、石膏品质:招标人对产品质量指标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需自行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验证,自行承担风险。
2.2.3交货地点:国能濮阳热电有限公司。
2.2.4投标人需签订《安健环协议》等有关协议后,方可进厂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与调度。
2.2.5投标人需自备操作工器具,负责灰库卸灰、渣仓放渣、石膏装车等工作。招标人在投标人装卸等操作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灰量不低于5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1万吨的自有灰库或租赁灰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图纸、批复、环保备案、照片等)。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