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水光互补210MW光伏项目35kV箱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争西光伏工程地址位于位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沙湾乡嘠布隆附近,距离卡基娃水电站直线距离约12公里.
2.2.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210MW(交流侧);1600kVA箱变4台、2500kVA箱变3台、3150 kVA箱变64台。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货物分批次交货,由买方根据实际工程需要,确定交货时间和批次。第一批次货物交货时间暂定为2023年05月30日,最后一批次货物交货时间暂定为不超过2023年07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出厂前组装检查、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
(2)提交全套技术文件(包含满足买方要求的三维设计成果);负责合同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承担合同设备与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逆变器、电缆等系统之间的设计、制造、调试的协调工作;承担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人的配合工作;
(4)提供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归档资料制作等服务;配合业主、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工作;
(5)对业主、买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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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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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基娃水电站水光互补210MW光伏项目35kV箱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
1600kVA箱变4台、2500kVA箱变3台、3150kVA箱变64台。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卡基娃水电站水光互补210MW光伏项目35kV箱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不少于1项海拔4000m及以上35kV箱式变压器(电压等级≥35kV且容量≥3000kVA)已投运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买方或项目业主盖章的稳定可靠运行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即可,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规模,须另行补充说明。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一旦发现业绩虚假,取消资格。特别说明:上传资料要求清晰,否则作无效处理)。
8.具有不少于2个供货数量不少于30台的箱变(电压等级≥35kV且容量≥3150kVA)已投运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买方或项目业主盖章的稳定可靠运行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即可,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规模,须另行补充说明。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一旦发现业绩虚假,取消资格。特别说明:上传资料要求清晰,否则作无效处理)。
9.不接受2019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1 15:40到2023-03-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