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管道、阀门及附件检修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管道、阀门及附件检修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有限”),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一发”)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石嘴山钢铁厂,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电厂建设规模为4×330MW+1×350MW+1×330MW燃煤机组,自2001年2月工程开工建设,至2006年工程全部建成投产。
2.1.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为:石嘴山有限4×330MW四台机组、石嘴山一发1×350MW+1×330MW两台机组汽水系统和公用系统及供热系统所属的管道、阀门、执行机构、控制回路及附件等设备的检修维护,包含所辖范围内设备日常维护消缺、定期检查保养工作、临时检修、事故性抢修、设备定期轮换滚动检修以及检修期间阀门的解体检修,阀芯组件修复(含阀门的下线维修)、所属系统的锅检打磨等内容。
2.1.3服务期限:总工期12个月,计划服务时间为自2023年04月30日至2024年04月29日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汽水系统阀门或管道检修或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03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