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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上风电的制储氢设备研制和系统试验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30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一、招标条件海上风电的制储氢设备研制和系统试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海上风电的制储氢设备研制和系统试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上风电的制储氢设备研制和系统试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01)海上风电的制储氢设备研制和系统试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电解水制氢设备供货业绩,并且具有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相关技术的科研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4)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起作为主持人执行过国家级或省部级海工技术或制氢技术科研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为正高级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29日9时00分到2023年4月3日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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