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书档案数字化及数据治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2 规 模: 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书档案数字化及数据治理服务
2.3 标段划分: 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书档案数字化及数据治理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6 招标范围:1.扎煤公司档案馆及下属7家单位2011年至今OA归档数据约2.2万件双套制比对、补打、补扫、在线归档等数据治理工作。
2.扎煤公司档案馆及下属7家单位2011年以前传统纸介质档案约200万页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3.扎煤公司档案馆及下属7家2011年以前传统纸介质档案约17.3万条案卷和文件目录著录工作。
4.所有档案数据治理、案卷和文件目录著录、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全部导入、挂接、归档至数字档案馆系统中。*投标方须获取OA系统原厂商、档案系统原厂商涉及的数据接口和系统应用等技术支持,此部分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扎煤公司数字档案馆建设质量评价验收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咨询支持工作。
规模: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档案馆、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矿、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矿、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北矿、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矿、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总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服务业绩合同至少两项。(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0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