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辉县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购书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辉县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辉县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购书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豫工程20230158001
3.项目概况:辉县市新华书店购书中心一至四层及楼体外立面装饰装修,总建筑面积为4099平方米,其中一楼734平方米,二楼、三楼均为1135平方米,四楼1095平方米。
4.建设地点:辉县市涌金大道与共和路交叉口。
5.招标范围:辉县市新华书店购书中心一至四层及楼体外立面装饰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个人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2)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装饰装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装饰装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版,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时间须为网站实时产生的时间,如未显示时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行贿情况的网页打印版(如有行贿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①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查询投标人;②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时间须为网站实时产生的时间,如未显示时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时间须为网站实时产生的时间,如未显示时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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