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石横分公司脱硝及脱硫原烟CEMS系统运维服务(三年)打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新能源石横分公司脱硝及脱硫原烟CEMS系统运维服务(三年)打捆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座落在泰山西麓、著名桃乡肥城市,厂区位于肥城市石横镇以北 1.5km 处,现役装机容量为:4 台 315MW(#1-4 机组),2 台330MW(#5、6 机组)。
石横公司#1-6机组脱硝及脱硫原烟CEMS系统(以下简称CEMS系统)包括组脱硝出、入口CEMS系统分析仪、脱硫原烟CEMS系统、精准喷氨系统中所有热控设备,不限于CEMS分析柜、就地取样设备(含氨逃逸分析仪、粉尘仪),脱硫CEMS间烟气分析柜、就地取样所有设备。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对现有#1-6机组脱硝及脱硫原烟CEMS系统的日常运维服务,运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驻厂巡视、保养、保洁、消缺、定期校验、设备的维护维修、备品备件提供及更换、改造、定期工作、临修、事故抢修、配合环保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等。另外,CEMS系统运维需具备专业技术水平人员,满足《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排放检测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关于日常维护、校验的相关要求,需委托具备环保资质认证的第三方单位运营。以期提高气体污染物测量可靠性,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不必要的环保数据超标。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2.2 其他: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投标方必须保证劳动力的投入以及现场工作的组织能力。地点: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电厂驻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的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自动监控(气)运行工证书或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7名维护人员有效的自动监控(气)运行工证书或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