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2年南联北京物流运输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7901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本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南联北京 提供物流运输项目服务。 1.5.2具体需求如下: 1、承担招标人承接业务的物流运输。 2、始发仓为大兴国际机场南联北京 。 3、目的地:北京、北京周边(昌平,顺义,怀柔,密云,平谷,延庆,燕郊,门头沟,廊坊)、长沙、武汉、桂林、贵阳、揭阳、深圳、珠海、海口、郑州、大连、沈阳、哈尔滨、大庆、长春、广州、乌鲁木齐、昆明、南昌、济南、杭州、青岛、天津、烟台、西安、南京、上海、重庆、成都、太原、合肥、三亚、湛江等目的地的航食公司(不限于上述目的地)(自行设计中转或直发)。 4、冷链(冷冻、冷藏)运输要求及范围:运输过程冷冻温度要求:零下18摄氏度 至 零下23摄氏度(满足零下18摄氏度即可);主要用于冷冻餐的配送,配送范围见下表。 5、运输过程冷藏温度要求:0摄氏度至5摄氏度;运输工具需按招标人要求定期进行杀菌作业。 6、常温车运输要求及范围:运输工具需按招标人要求定期进行杀菌作业。主要配送范围:北京及北京周边、天津、河北(不限于上述目的地)。用于预包装食品、包材以及布草类洗涤用品的配送。 常温车(5环外短驳) 车型 起步含税限价(30公里以内)元 每增加1公里收费限价(30公里以外) 预估趟数(趟) 小型封闭货车 600 6/公里 60 4.2米 1666 4.9/公里 2 6.8米 2352 4.9/公里 2 9.6米 2646 9.8/公里 2 常温车(华北、东北地区) 始发地 目的地 单程(公里) 车型 预估趟数(趟) 含税单价限价(元/趟) 北京大兴 廊坊 40 9.6米 2 1004 北京大兴 天津 134 9.6米 2 3363 北京大兴 石家庄 296 9.6米 2 7427 北京大兴 郑州 691 9.6米 2 10521 北京大兴 沈阳 788 9.6米 2 11384 北京大兴 长春 1038 9.6米 2 13281 北京大兴 哈尔滨 1282 9.6米 2 13108 北京大兴 大连 918 9.6米 2 11297 注:单边里程的定义为以百度地图实测距离中的三套方案的中间值为准。 7、系统应用(重点):冷链和冷藏运输要求提供运输管理系统(车辆及货物在途监管),对温度要求实时监控,设置超温提醒。(旺季为春运、及各大型节假日、旅游旺季为出货量峰值。) 8、时效要求:到达目的地时效:24小时以内(1000公里以下 );36小时以内(1000-1500公里);48小时内(1500公里以上)。(须投标人提供到达时效说明) 预估货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9、运输食品过程中需托盘,托盘由物流公司提供。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项目预算552万元(含税)/1年。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投标人以以上表格为参照,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个目的地。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97.5%。其中,常温车(5环内短驳)和常温车(5环外短驳)表格中起步含税限价和每增加1公里收费限价均适用于投标折扣率,即起步含税金额=起步含税限价*中标折扣率97.5%,每增加1公里收费金额=每增加1公里收费限价*中标折扣率9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投标将为无效投标。报价包含过路费、人工、装卸及服务等全部费用。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物流运输服务 见招标公告1.5 合同生效起1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 其他要求: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发票核定信息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投标人2022年2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必须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注意: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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