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样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样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沧东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现有装机容量2520MW,共计建设四台机组,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6年6月、12月投产;二期工程建设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9年3月、11月投产。电厂输煤系统不设置翻车机,燃煤接卸由黄骅港务公司二期5号、6号翻车机完成,经BF5、BF6皮带机转运至沧东公司C1A、C1B皮带机进入电厂输煤系统。电厂采样系统2006年投入运行,入厂煤采样机采用皮带中部采样方式,布置在C2皮带机(单路),采样系统1套。入炉煤采样机采用皮带中部采样方式,布置在C7A、C7B皮带机,采样系统采用“两头一机”方式。在C6皮带机下部设置独立制样间配置联合制样机、制粉机等手工制样设备。化学楼二楼、三楼设置煤化验室。
招标范围:新增皮带煤流采样机3台(入厂1台、入炉2台);新增全自动制样机2台;新增原煤样转运车1辆;新增洗瓶设备1套;新建配套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视频监控及综合布线系统,其中控制系统接入燃料DCS系统;新建入厂采样间、新建存查煤样间、改造入炉煤采样间及配套暖通、照明、消防等设施,以实现沧东电厂燃料采制样系统自动化。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联合调试。调试结束1个月内通过性能试验,完成验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企业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