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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兴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2     浏览:0    
核心提示:蒙城县兴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安徽分公司蒙城县兴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
 蒙城县兴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徽分公司蒙城县兴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安徽分公司蒙城县兴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兴能蒙城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建设号召,加快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项目位于亳州市蒙城县,拟利用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产业园内建筑开展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MW (直流侧),总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本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考虑,一期拟利用蒙城县中小企业创业园、马集家居产业园、蒙城县食品产业园、蒙城县纸品印刷产业园、蒙城县创业园南区一期及蒙城县创业园南区二期产业园内建筑房顶屋面建设,二期利用产业园区其他建筑房顶屋面建设。本项目计划2023年全部建设完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总装机容量为40MW (直流侧),本次招标为安徽分公司蒙城县兴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备案及接入方案审查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负责40MW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屋顶开发协议的办理(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含加固设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要求),设备(含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主辅设备及备品备件、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准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现场交通服务)、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验收及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投标人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编制屋顶防水、建筑物防火专题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环保、职业健康和安全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基建档案验收;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算验收、项目整体验收等)、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接入施工及变压器容量新增或改造等。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初步设计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费用。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计划工期约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3年6月1日开工,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分公司决策,经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不低于20兆瓦的光伏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20兆瓦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17日17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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