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电项⽬陆上集控中心降压变、高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海南东⽅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降压变、高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海南 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在海南省东方市海域建设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12km,水深约12m~26.5m,场址东西宽7.5km,南北长10.8km,面积约为79.7km2,风电场规划容量为500MW。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66kV集电线路,汇集到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送出,登陆后转陆缆接至陆上集控中心,最后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系统西南站。
接入系统报告及陆上部分线路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最终以审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采购涉及变压器、电抗器等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自2023年08月30日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海上风电项目不低于220kV降压变或高压电抗器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且容量不低于30Mvar的并联电抗器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者须具有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且容量不低于145MVA的降压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