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余热回收利用节能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余热回收利用节能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是国家在经济发展和各项建设工程中的一项重要方针政策。本项目将认真贯彻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方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对工业余热进行回收利用,并且在工程设计中采用先进、节能的设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以求达到节能效果的最大化。本项目实施后,以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计,按回收7座燃烧窑余热量计算,可每年节标煤约10810吨,减排二氧化碳28106吨;如按回收6座燃烧窑余热量计算,可每年节标煤约9266吨,减排二氧化碳24092吨。
本项目的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含保险)、土建建设、安装、组态、调试、配合验收工作、技术资料及质保期内的各种备品、备件的供应,调试期的耗材等。具体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艺设计、土建施工、公用配套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投标方从质量、工期、费用等方面向招标方负责,投标方应对项目设计、施工、投运、验收、培训等负完全责任。
2.2设计范围、供货范围、施工范围:本项目采用“交钥匙”EPC总承包方式,在原料分厂导热油余热回利用产生0.8MPa.a,单台窑蒸汽产量2t/h。余热回收装置主要包括导热油系统,补水部分,蒸发部分,电气仪控(含配套电缆、监测系统、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涉及土建、金属结构、机械和电气等专业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和培训等工作。
2.3总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26日历天竣工投产。
2.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技术附件中关于现场安全标准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HSE控制管理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5项目地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原料分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或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3.3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盖章的接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有至少一个已建成并投产的同类型化工装置供货及施工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上传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有行贿犯罪和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受聘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化工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化工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8其他要求:
3.8.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上传各方签字和盖章后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8.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7日下午17:00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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