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克庆煤矿矿井水处理运营项目吨袋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货物年消耗量(个) |
1 |
氯化钠,带内衬,常规的 1 立方,载重一般 1 吨吨袋 |
6833 |
2 |
硫酸钠,带内衬,常规的 1 立方,载重一般 1 吨吨袋 |
53611 |
3 |
带内衬,不喷涂,常规的 1 立方,载重一般 1 吨吨袋 |
4906 |
备注: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按照单价签订一年期供货协议。最终供货量以现场实际供货为准,据实结算。
2.2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次按照3个月进行备供货,供货时限要求:第一次供货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到厂;之后供货要求:提前48小时通知,72小时到货
2.3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图克镇中天合创门克庆煤矿
2.4 付款方式:1.乙方将合同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出具的到货验收单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90%的设备款。2.其余10%作为质保金,待使用六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甲方项目部出具的质保金验收单后,一次付清。3.税票按国家规定执行,乙方需对所开发票合规性负责,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因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款中增值税部分进行相应调整;甲方有权从到期的付款中扣除合同规定乙方有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4.付款方式:甲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及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3份同类产品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能体现双方签字盖章页和签订日期及供货范围);
3.3 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9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