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八虎山150MW风电项目预制舱式升压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库八虎山150MW风电项目预制舱式升压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辽宁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辽宁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辽宁法库八虎山风电场位于辽宁建法库县境内,规划装机容量为150MW。本工程新建1座220kV预制舱式少人值守智能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升压站模块化电气设备及安装调试。预制舱式模块化变电站将整站一、二次设备预制舱化,实现工厂预制和生产,根据各功能单元特点,将整站分为:GIS组合电器预制舱模块、35kV 开关柜预制舱模块、接地变及电阻柜预制舱模块、一次,二次设备预制舱模块、生活舱模块(含装修及舱内空调、卫浴等起居用品)、备品库舱模块、工器具舱模块、登舱梯及附属围栏扶手等配套附件,具体见招标技术文件。包括模块化设备制造及舱内设备集成、出厂试验、包装、运输、车板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负责预制舱及预制舱设备到场,安装、调试;电气安装施工单位只负责舱体卸货、吊装和各模块单元之间相关链接部分的工作及设备单体、系统调试工作,其余涉及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均由厂家负责。 模块化设备应是完整的,可直接用于安装的,并提供为模块化设备顺利运行所需的所有元件。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配电装置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配电装置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1.3交货期:2023年6月10日-2022年8月10日
2.1.4交货地点:辽宁省法库县八虎山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变电站预制舱式电气设备供货业绩2份,且预制舱整套设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预制舱壳防火、防腐、抗震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电气设备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GIS 组合电器、35kV 开关柜),其电压等级和容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