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事故总信号装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事故总信号装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燃煤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两台66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提供事故总信号装置、自动电压控制装置(AVC)及其附属设备。
2.1.3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交货完成(暂定)
交货地点: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华东电网500kV及以上发电厂升压站或华东电网6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事故总信号装置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