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双燃料综合电力推进散货船建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甲醇双燃料综合电力推进散货船建造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远海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远海航运(武汉)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远海航运(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航运”)为 远海航运有限公司下属唯一的内河专业化运输公司,主要负责集团“一体化”海进江煤炭江船运输业务,目前业务范围覆盖长江流域5省区18家电厂,2022年货运量达5100万吨。
为扩大公司自有运力规模,武汉航运计划建造一艘万吨级甲醇/柴油双燃料内河散货船;船长约130米,船宽约16.26米,型深约7.98米,吃水约6.8米,总吨约5050,载重吨约10850吨,定员14人;本船常年航行于长江,航区为内河 A、B、C 级航区,J1、J2 航段及三峡库区;采用直型艏、双尾鳍船型。具有单层连续甲板,设有首尾升高甲板和尾甲板室,三个货舱位于船舯部,机舱及居住舱室位于尾部;甲醇罐位于主甲板尾部;中部货舱大开口区域采用双底双舷结构,机舱、首尾及甲板室采用单底单舷;本船入CCS级,入级符号:
★ CSAD 双壳散货船;A 级航区、J1 级航段;智能船舶(M,E,I)
★ CSMD 机舱自动化-1;使用甲醇燃料;电力推进系统;绿色船舶-1;
该船以4台约600kW船用甲醇/柴油双燃料发电机组、采用分布式电站、电电混合的1000V直流组网技术和综合电力推进系统为动力系统。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交货地点:船舶建造船厂码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一级Ⅲ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6000载重吨及以上船舶(包括但不限于散货船、油船、化学品船、集装箱船等)的已完成建造业绩至少3艘。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交船文件、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合同和用户证明未体现载重吨等信息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18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