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五强溪电厂后方基地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S241沅陵七中西北侧约170米,本项目为五强溪电厂后方基地中央空调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改造工程内容如下:
(1)制冷机房升级改造。五凌电力五强溪水电厂后方现空调机房冷源为3组风冷模块机组,其中2组空调机组均已使用长达20年以上,目前机组效率非常低,机组的制冷量逐年衰减且维修维护量加大,故障率高,维修费用高,机组已达到使用寿命临界点。无法满足现有的空调效果需求,现拟进行冷站系统主机设备及附件的升级改造。制冷主机采用水冷机组,拟安装在现有设备房。冷却塔
安装在原风冷模块机组位置。配电房紧邻设备房。拆除内容:拆除原锅炉房水泵房内的双纹管换热器、立式换热器。原锅炉房水泵房内拆除右边3台热水泵及管网,挪出位置放2台空调主机组。
新增2台螺杆式水冷冷水机组,新水冷螺杆机组设计总制冷量不得小于1500KW,制冷面积不小于13000㎡。压缩机应采用高性能双螺杆式压缩机,单台水冷机组压缩机数量不小于2个(互为备用、冷量调节作用)能效水平达到《GB 51245-2017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要求值,即COP≥5.0,制冷剂为环保冷媒R134a。水侧承压均为1.0MPa。蒸发器、冷凝器双流程设计,进出水接口在同一侧。节流装置为电子膨胀阀。冷水主机自带启动柜。为降低设备噪音,冷水
主机自带整体式隔音箱。
冷冻水泵利旧,新增冷却水泵。单台冷却水泵流量Q=200m³/h,扬程H=26m,叶轮为不锈钢,泵体为球墨铸铁,共3台(2用1备)。含启动柜供货安装、设备基础制作。
新增2台方形横流冷却塔,单台冷却水量不小于200m3/h,设计湿球温度28℃,循环冷却水温度37/32℃。含启动柜供货安装、设备基础制作。主机管道采用304不锈钢管,盘管末端机支管可采用镀锌钢管。
安装工程应包含机房旧设备拆除工程,新设备系统管路附件、电气线路附件、
系统调试等满足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内容。
(2)空调末端改造。宾馆2、3、4楼梯间通道无空调末端,拟新增空调末端风盘;大厅原4台风机盘管及2、3、4楼客房30台盘管噪音大、效果差,拟更换为静音盘管,电机为直流无刷电机,自带温控器,风机盘管连接管带Y型过
滤器及电动二通阀。
(3)增设自控计量显示。主机房、公寓楼、办公楼、宾馆无空调冷冻水运行情况显示,在宾馆安装显示屏,显示冷冻水流量、供回水压差、温度,以便于日常空调运行管理及排查故障。计量显示控制器采用西门子CPU及输入输出模块;
(4)展览馆新风除湿改造。在展览馆内添置一套新风除湿系统,解决展览馆内空气湿度大、有霉味的问题。要求改造不对馆内展品造成破坏,不影响整体展出效果。
2.3工期要求
各项改造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号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1 | 制冷机房升级改造 | 2023.5.8 | 2023.6.8 |
2 | 空调末端改造 | 2023.5.8 | 2023.6.8 |
3 | 自控计量显示 | 2023.5.8 | 2023.6.8 |
4 | 展览馆新风除湿改造 | 2023.5.8 | 2023.6.8 |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同等规模空调改造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
3.6.3应有5年以上施工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其他
3.8.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4月19日至4月26日。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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