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州和海西州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 (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州和海西州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 (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海南州光伏项目和海西州光伏项目,涵盖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主要实施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海西州,具体施工地点以项目单位实际项目地点为准。本次主要采购545Wp及以上P型双面双玻和650Wp及以上P型双面双玻。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包),招标范围是《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等,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
《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段划分 |
供货 容量(MW) |
电池类型 |
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标段一 (海西区域) |
400 |
182 |
P型双面双玻:545Wp-560Wp |
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具体交货地点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
2023年7月20日完成200MW组件供货,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剩余的200MW光伏组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各标段的技术文件 |
标段二 (海南区域) |
400 |
182 |
P型双面双玻:545Wp-560Wp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具体交货地点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
2023年7月20日完成200MW组件供货,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剩余的200MW光伏组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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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海南区域) |
200 |
210 |
P型双面双玻:650Wp及以上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具体交货地点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
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具体供货时间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45Wp及以上的单晶双面)光伏组件10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或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7 16:00:00。